自己老婆的嫁妆,居然有人想一声不响地黑掉?
那肯定是要讲讲道理的。
李乡长表示自己这么讲道理的人,居然也不过来打声招呼,太看不起人了啊。
“首李,这……这羿阳君才是正事,奄城放一放又何妨?”
对于李乡长突然蹦出来一个念头,说是要去大一点的城市旅旅游,公子巴是很紧张的。
跟老板打交道这么久了,公子巴很清楚的,这货就不是个正常人。
正常人能干出跨江抢劫,然后还把四大公子之一的美妾给抢走这种事情吗?
“盐城是城,奄城也是城,叫法都差不多,哪里不算正事了?”
李乡长横着眼,看了看完好无损的姬巴,顿时道,“下柳啊,有了大象,我们伐木也要容易得多啊。再说了,一头大象,那得抵多少头牛?犁地翻地,缺牲口啊。”
别说大象了,就是小象,那也不错啊。
再说了,大象有特殊意义。
基本上巨兽在哪儿都有特殊性,吴王自己都养了大象,这个事情,李乡长也是知道的。
“首李,哪有用象犁地的?”
“不犁地,运木头运粮也挺好。”
反正李解一副铁了心要去讲道理的模样。
一头大象一天差不多吃三百斤的东西,四头就是一千两百斤,完全养得起。反正都是放养……
而且李乡长也想过,哪天要是跟邻居们闹了矛盾,他就把大象放出去,一晚上就能把人家农田给毁了。
七天就能吃光邻居们的土地产出……美滋滋啊。
巨兽的破坏性很强,用得好的话,李乡长就算自己掏腰包,每天供应大象三百斤的粮草,那也不是问题啊。
三百斤纯粮食,那也不过一百号人左右。
公子巴也是无语,寻思着老板这肯定是又有什么小想法。
之前误打误撞干了“白甲氏”的时候,姬巴就瞧出来了,自己老板那是贼不走空的典范。
“那……那好吧。”
无奈之下,公子巴只好点点头,同意了李解的决定。
运奄氏老城有两个,一个在延陵之西,和广陵隔江相对;另外一个在太仓以东,有一半已经泡在了水里,时不时海水倒灌一下,就跟甲鱼似的,属于水陆两栖。
商无忌这一支,正常来说应该是在延陵之西,毕竟支氏、巫氏南下,离这里近一些。
但因为商无忌兄妹的母亲缘故,最终是在太仓以东度过了孩提时代。
再一个,支氏的御象之术,很看重大象的口粮。江南的象群,喜欢阔叶的嫩叶、嫩竹、茅草、海菜、瓜果、根茎、水植……加上一定量的豆类,每天两三百斤的进食,如果择地错误,会大量侵占人类的食物。
所以,延陵以西被放弃,也是有经济上的考虑。
此时的太仓以东,又一片广大的滩涂地区,沿海生长着一种藤蔓类的海草,有点像马齿笕,但产量分布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大象能够轻松地在沿海滩涂或者芦苇荡补充盐分和食物,而且食物相当丰富,根本不用担心饥肠辘辘。
同时在这片地区,还有一种茅草,夏秋就可以收集起来晒干,脱水之后,可以直接入库存放三四个月,撑一个冬天,也不成问题。
这种茅草长度有限,但分布极广,而且初春开始就能生长,并且具备一定的糖分。
对大象而言,算是一种极为优质的食物来源。
李解知道“五湖”以东有野生象群,规模不大,但驯养大象,除了吴王那里,还是头一回听说有。
有巨兽在手,对那些不明真相的敌人,也是一种震慑。
当然李乡长的本质目的,还是为了利用大象搞事。偷偷地破坏别人的田地,让别人绝收,到时候就说是野象干的,简直是完美。
而且大象的确具备夜间活动的能力,如果这四头大象驯养的情况不差的话,干一些小势力,一头大象顶得着上十队“鳄人”效果。木质寨墙拆起来,还真没有大象效率高。
小老婆商姬说这是她老妈留给她的嫁妆,那就先认定这些大象是调教过的,很聪明,智商很高很听话。
就算万一这些大象其实资质平平,也可以杀了吃肉。
不过公子巴回到住所,将李解的决定告诉嬴剑之后,嬴剑却认为,这其中必有深意。
“有何深意?如今羿阳君犹如猛虎在侧,阴乡同心协力,也只是堪堪抵挡。若非姑苏……”顿了顿,姬巴压低了声音对嬴剑道,“若非姑苏有变,盐城县师为大王禁足,只怕这时候,已有‘健旅’从姑苏前来。”
“若是首李认定自己面对公子玄,能战而胜之呢?”
嬴剑看着公子巴,“巴啊,首李,异人也。”
听到老乡的话,公子巴自己猛地一愣。
对啊,老板不是正常人啊,他变态啊,他没有痕迹可以寻啊。
“这……莫不是其中有甚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