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。
所以,还是很有意思的。
“没有。和你在一起,哪里都行。”他说得一本正经,手摸下去,攥住了她的手。
“冷不冷?”
明珏脸红,摇摇头。五指展开,和他十指相扣。
贺岁片大抵内容相似,看起来兴趣缺缺。秉着不浪费钱的原则,明珏硬着头皮看完了,中途也跟着大家尬笑了几声。
总体来说,影片一般,不值票价。
出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一点,两个人去吃了顿热腾腾的火锅,两点多的时候打道回府。
回到住宅区,明珏没有回自己家,反而兴致勃勃,说要去他的房间看看。
程璧挑眉:“你确定要看?”
明珏学他,也挑眉:“有什么不能看的?女朋友也不能看?”
“你是我女朋友吗?”他低下头,蹭了蹭她的鼻尖。
“当然是。所以,我有权利看!”
唇瓣即将贴在一处,楼下传来脚步声。明珏做贼心虚,掏出手机装着看信息,看到楼上的住户正好上来,看见两人也很是惊喜。
“哟,明珏和程璧都在啊!”那大叔笑说。
俩人礼貌打招呼。大叔感慨地拍拍程璧的肩膀:“许多年没有见了,小程越来越帅了!”
“哪里哪里,白叔叔过奖了。”
寒暄几句,他问:“你俩这是干啥呢?”
“呃,我,我找哥哥拿点东西。”明珏睁着大眼睛,坦荡荡地撒谎。
“哦哦,那你们慢慢聊,我先回家了哈。”
“哎,好嘞好嘞。”
屋门关上的时候,程璧笑她:“外人在,你这哥哥还叫得更加顺口些。”
明珏知道他画外音,不就是在揶揄她在某些时刻害羞嘛……
她承认,她就是典型的纸老虎。嘴上跑火车,动真格秒怂那种。
她忽视他的戏谑,跟着他一起推开他卧室的门。
和她那少女般梦幻的装扮风格截然不同,程璧的房间整体是极简的灰白色。卧室的家具差不多,都是床、衣柜、书桌、书柜,虽然是出自不同的厂家,色调却是经过精心挑选与搭配的,和他这个人——表面看上去的气质——十分相符。
因为长期没人居住,他的房间里东西很少,勉强看得出主人归来的痕迹。书柜里也是半空着的,桌面上摆着他带回来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记事本,旁边还有一个喝水用的杯子。
除此之外,便没有别的东西了。
明珏拉开他底层的抽屉,翻到了一本厚厚的相册。
她用眼神征询他的意见,程璧点点头,示意她可以打开看看。
相册摊开来,里面的照片沾了点灰,人物还很清晰。
“这些都是我中学时期拍的,我每年回来都会放到这里,进行记录。”他在她耳边轻轻说着,随着她翻页的指尖,讲述每一张照片背后记录的故事,“这一张,是我初一时候,第一次参与升国旗。”
“这张,是我初二参加物理竞赛上台领奖,我妈拍的。”
“这张是毕业典礼和姐姐在一起拍的。”
“这是高中……”
……
记忆里关于他的空白,被眼前的相片一张张填满,慢慢拼凑出他过去的样子。他也和其他少年一样,喜欢穿白色的球衣,在球场上挥汗如雨;也喜欢钻研物理和化学,甚至很有天赋,屡战屡胜;也喜欢摄影,在高中就加入了摄影社,作品有些许稚嫩,但难掩独特……
她还看到了一沓书籍,是他以前看过的。有着名的球星的期刊、用过的作文素材、写完了的字帖本,也有日记。
明珏奇怪地问:“这些东西为什么在这里?”
程璧回答:“因为我总觉得这里在牵绊着我。虽然我很小就去宁城生活,可是父母一直告诉我,这里是我的来处,人要知晓来处,才能知晓归处。我每次回来,都会带一点东西,这个房间太空了,我也不希望我每一次住下来,这里什么都没有。那不是家,是旅馆。”
家,应该是一个有回忆的地方。他的童年在这里度过,和他的少年时期一样美好。总要有一些东西留在这里,陪着这座宅子。
明珏听着,觉得很有感触。指尖翻开相册的最后几页,一张合影赫然出现在眼前。
照片上,一大一小两个小朋友站在一起,冲着镜头露出开心的童真的笑容。
小男孩穿着白色立领衬衫和灰色小西裤,小女孩则穿着白色裙子、扎着两个可爱的辫子,怀里还抱着一只泰迪熊。乍一看,颇有九十年代上海流行的摄影风格。
明珏十分惊讶,拿起照片左看右看:“这是我们俩吗?天哪,怎么这么可爱!”
程璧说:“背面写了摄影日期,在我离开平城之前拍的。”
明珏往相片背后一看,果然是。
两个人忍不住感慨时光荏苒,十几年过去,兜兜转转,又走到了一起。
“估计是我们的